目前,中国各大城市的“住宅产业“早已是“风起云涌“,“商业地产“、“工业地产“、“高教地产“也是“蒸蒸日上“,但惟独作为“夕阳产业“的“老年公寓“却成为了“遗忘的角落“。那么,在中国进入老年社会里,中国的“老年公寓“需求市场怎样?“老年公寓“该怎样建设?请参阅下文:
中国自1999年以来就已进入了老年型国家,新世纪开始的“银发浪潮“也滚滚而来,而且中国的老年人口基数大、发展速度快、来势异常凶猛。因此解决老年人的养老和居住问题是摆在我国和各个城市面前的一个紧迫的社会问题。
目前我国老年人选择养老和住宅的方式,由于历史和传统观念等原因主要以居家养老为主,主要形式有与子女共居、与子女邻居、独居,除此以外还有托老所、福利院、临终关怀医院以及老年公寓等。那么什么是新型的“老年公寓“?
所谓的“老年公寓“(老年社区)就是依据老年人的特点和需求设计、建造的专供老年人居住的住宅。它既体现老年人养老居住,又能享受到各方面社会化服务的住宅。老年公寓兴起于北欧一些国家,90年代在美国一些城市发展起来,成为房地产业的新兴领域。中国的北京、天津、大连、杭州等城市近几年也相继建成老年公寓。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观念的变化,老年公寓的市场需求将不断增长。
一、老年公寓需求的不断增长。
1.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我国已进入老年型国家,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沈阳、武汉等大城市也快速进入老年型城市。据世界卫生组织的资料,一个国家的老年人口系数达到10%以上(60岁以上人口)或7%(65岁以上人口)时,标志着这个国家或地区进入老年型。老年人口系数是指一定时点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它反映人口老化的程度(《人口与社会保障研究》陈朝先著,1998年版)。目前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3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0%以上,到21世纪中叶将超过4亿,占全国总人口的28%,即每4个人中就有一位老年人。目前我国65岁以上老人数已超过1亿(占总人口的7.3%),到2050年将增加到3.34亿(占总人口的22.6%)。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和城市老龄化的发展,我们要建造和发展适合不同老年人的不同要求的各种类型的住宅。其中老年公寓会成为越来越多老年人的首选,对老年公寓的需求会不断增长。
2.观念的变化。中国“养儿防老“、“三、四代同堂“的观念和家庭组合在不断发生变化,而小型“核心家庭“、“三口之家“的比重在不断上升。而且,目前“四二一“的供养关系不断增加,使中间代所承受的压力很大,家庭矛盾也随之增加。同时,随着老年人观念的变化,不少老年人更加关心生活质量的提高,而不愿意和子女同住,独老户的比重不断上升。据中国老龄科研中心调查材料显示,北京市50岁以上的常住人口中,希望现在住进老年公寓和将来愿意入住的分别为10.4万和30.8万。目前武汉市老年人的居住方式以与子女同住为主占65.2%。有47%的老人希望与子女共同生活,52.4%的老人希望与子女分开居住;现与子女同住的老人中,有64.8%认为这种方式很理想,而有35.2%的老人则希望能分开住;现与子女分开住的老人中,有84.6%仍愿与子女分开住,有15.4%的则希望与子女同住。可见,中国老人“养儿防老“的观念正在发生变化。而且老人的不同组群选择养老的方式又不同。文化程度较高,中级以上职称,月收入中等或以上,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者,老年公寓为首选,有的认为“老年公寓是理想颐养天年之所“。因此随着观念的变化,对老年公寓的需求是加快增长的。
3.社会上的“空巢家庭“逐渐增多。特别是在高等学校、科研单位等地方,由于子女出国等原因,一对老年夫妇家庭占的比重较大。目前北京市60岁以上180多万的老龄人口中“空巢家庭“已近30%,未来10年,“空巢家庭“将成为老人家庭的主要形式,所占比重有可能达到90%。目前天津市内六区的空巢老年人家庭,占总老年户的62.4%,其中独居老人为13%,偶居的占49.4%(《老看住房专题会议论文集》2002年)。可见,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发展,空巢家庭的不断增长,那么这部分老人对老年公寓的需求将更加迫切。
4.现在的中青年对未来老年人居住方式的选择会有很大的变化。据武汉市调查,现在的青年人(20-25岁)仅有28.5%,中年人(40-50岁)有42.8%希望将来与子女住在一起(《城市规划》2002年3期)。当他们进入老年时,由于我国各种老年机构已经完善等原因,其中很多人会选择社会养老的方式。所以老年公寓的社会需求是逐渐增长的。
5.随着老年公寓数量的需求不断增长,这一新兴产业将有较大的发展空间。据上海市调查,制定上海市2010年老年公寓的发展规划,入住人数取老年人口总数的3%的比例为宜(发达国家一般为4-5%)。按此比例,到2010年上海市老年公寓市场需求总量将达到187万平方米(《中外房地产导报》2001年18期)。如将此比例推至全国,那么对老年公寓的需求,已经是很可观了。所以这一新兴产业的发展空间很大。
同时,随着老年公寓的发展,可以进一步导致为老人服务产业的发展。老年公寓的发展,需要园林、绿化、基础设施、医疗、邮电、通信、文化教育、装饰装修、家用电器、以及家庭服务等一系列产业和服务业的发展。而这些产业的发展又可以增加就业,引发商机。
二、中国老年公寓的特点
老年公寓首先要符合老年人的特点和要求。老年人年纪大、身体虚弱、眼睛不好、牙齿不健、腿脚不灵、消化功能差,有的高龄老人和有各种疾病的老人生活不能自理,还需要生活和医疗方面的特殊护理和服务。同时中国老年人在生活习惯和观念方面与外国老人有很多不同之处,因此不能完全照搬国外老年公寓的模式。我们应按照中国政府制定的“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养老原则,创建符合我国国情和老年人需求的中国老年公寓。
1.地点的选择。依照老年人的特点和需求,老年公寓适宜选择在不远离社会,不远离家庭和亲友,但必须是空气新鲜、交通方便、有绿化带、有公园、最好在风景区等环境优美的地方。
2.老年公寓的模式。国外老年公寓的模式,依据1986年国际慈善机构(HTA)的老年人居住建筑的标准分为7类:退休和退休前老人居住的住宅;生活基本自理,仅需少许监护和帮助的健康老人住宅;提供全天监护和最低限度的服务和设施的健康老人住宅;专为体力虚弱而智力健全,不需要护理和监护的老人住宅;专为体力尚健而智力衰退并需要个人生活照料和监护的老人住宅;专为体力和智力都衰退并需要个人监护和护理的住宅;专为体力和智力衰退并患有疾病、受伤等的老人入住的注册医疗机构。又依据各个国家的现状和经验,国外的老年住宅模式大体上可以划分为四种:独立式老年住宅;集合式老年住宅(老年人合住的住宅);护理型老年人住宅以及公立养老院(社会福利性)。从资金来源划分实际上分为两种:家庭和个人融资;政府和社会融资。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我国老年公寓的模式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三种:成套老年公寓住宅;合居老年公寓住宅;护理和医疗型老年住宅或机构(个人支付或政府和社会资助)。
3.设计与配套设施。老年公寓要按照老年人的特点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从住区规划、设计到配套建筑与设施方面要符合老年人的特点和需求。老年公寓宜为低层小高层(有电梯)或平房有小院落,而不宜高塔楼,住房面积以合室、一室、二室小套房为主。道路要无障碍设计,户内有紧急呼叫与电子安防系统。居室要阳光充分和通风。老年公寓要有完备的配套设施和服务,如医院、健身娱乐、文化教育、图书资料、购物中心、银行、邮局、交流活动、家政服务等。特别是老年社区内要配备正规定点医院。该医院应具备治疗、抢救、咨询的功能,这是关系老有所养的重要保障,是老年人进住社区最关心的问题之一。
4.规模与档次。从居者本身的利益。安全管理和市场需求出发,老年公寓的规模不宜过大,这要依据各地的具体情况和条件而定。要依据老年人不同的经济和健康条件以及需求,建设不同档次的老年公寓住宅。但是中国目前老年人的经济收入普遍不高,老年公寓的开发和建设要以广大中低收入者的经济承受力和需求为主,而不能片面追求规模与档次。
5.老年公寓的性质。依据国外经验和我国的具体情况,老年公寓可以是以经营性与公益性相结合的方式,也完全可以是市场的方式。老年公寓的租售方式,可以由老人的旧房置换、旧房出租、返本销售入住等进行资金运转。此外,还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持以及社会各方面的资助。福利性的养老机构,则是由国家和地方政府以及社会出资予以建设。市场的方式根据市场需求而定,这块蛋糕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