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所在地区:辽宁本溪市明山区
详细地址:本溪市明山区
邮编:117000
机构性质:国有企业
成立时间:1968
占地面积:15000
床位数量:90 床
收住对象:自理
收费区间:1-500
简介:
清河城福利院始建于1968年,2004年春本溪县民政局改造扩建了我院,集中收养全县痴、呆、傻和精神病养员。为有效地利用闲置资源,在选址上我们首先考虑到三年来撤并的几所农村敬老院,最后决定将原清河城镇敬老院重新改造扩建。
清河城镇位于我县中部地区,毗邻省观音阁水库,风景秀丽,民风古朴。本溪县社会福利院建成后,形成典型的四合院格局,黄墙红瓦,造型别致,收养全县弱智和精神病养员72人。并面向社会招收自费养老人员。担负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光荣使命。院占地面积15000平方米,建筑1650平方米。现有床位90张,养员72人。工作人员名,医护人员1名,全部持证上岗。养员室内设有电视室、图书室、健身房、乒乓球室、书画室、棋牌室和医疗康复室等。院内有健身场地。有自助区、介护区、介助区三个服务区域。
自费养员每月生活费用500元,介助和介护养员护理费增加,其它不变。上述经双方达成协商方可入院,不能集体就餐者服务人员可送饭到房间床前,子女或亲属可随时来院看望,节假日也可把老人接回家共度天伦之乐。
自建院以来,在上级领导部门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注下,养老院逐年发展壮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实现了居住环境的美化、绿化、净化;就餐形式的多样化;疗养条件的医院化。开展了老人喜爱的游艺、娱乐、健身活动。
我院本着供养与康复相结合的办院方针,坚持“养员至上,服务第一”的服务宗旨。坚持强化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一起抓的办院方向,以传承中华民族敬老助老养老传统美德为已任,以创建一流养老院为工作目标,在让老年人尽享丰衣美食、盛世物华之际,增添情趣,陶冶情操,颐养天年,让金秋华年绽放出瑰丽夺目的光彩。
收费标准:
500
服务内容:
医疗条件: 医疗康复室 医师: 1
设施:
建筑(使用)面积: 15000 配套设施/娱乐设施: 电视室、图书室、健身房、乒乓球室、书画室、棋牌室
入住须知:
收住对象: 1政策认定的五保供养对象;2有条件的自费养员 入住流程: 政策认定的五保供养对象:本人书面申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到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同意后报所在乡(镇)民政办;提出初审意见,填写审批表报县民政局审批。 自费养员:本人填写入院审批表;到医院体检(是否有传染性疾病);本人同意履行养员守则;签定入院协议;由敬老院报县民政直接审批。
交通:
小市至清河城客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