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所在地区:广东佛山市南海区
详细地址:南海区罗村镇状元路(即南海区桂丹路罗村大桥北侧)
邮箱:master@nhfl.gov.cn
占地面积:50亩
床位数量:700 床
收住对象:自理
收费区间:1080-2850
简介:
宗旨
----尊老爱幼、扶弱助残、服务社群、奉献爱心
性质
----本中心是南海区首家综合性、多功能、开放型、示范性的社会福利机构。
职能
----集8个职能于一体,即包括老人托管中心、老年病康复中心、残疾人康复中心、社区老人活动中心、儿童福利院、光荣院、荣军医院、特殊学校等职能。
服务范围
----本中心专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和弃婴提供医疗、康复、托管、养护、辅导、教育、临终关怀等专业服务,并结合医疗开展老年人、残疾人疾病科学研究。
中心规划
----本中心按国家二级福利机构的标准进行规划,内设有综合部、医护部、长者托养部、儿童福利部、康复医院。本中心占地面积50亩,现有建筑面积23000平方米,结合亮丽高雅的园林度假村公寓设计,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老年人建筑物设计规范》、《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城市居民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来进行建设。现有床位700张,其中长者托养部床位400张,儿童福利部床位200张,康复医院床位100张。
----长者托养部设有颐养区、托管区、光荣区。别具风格的酒店式别墅式居所宽敞明亮,内设有单人间、双人间、三人间,并可单设会客室、小厨房,房间内配设单人床、床头柜、衣柜、日用被服及日用生活必需品、床头应急呼叫铃,每间居室均有浴室洗手间,内设洗手台、坐便器、排气扇、恒温沐浴器等,均可配备电视、空调、电话、医疗设备、康复和功能补偿辅助器具等设施。专业而亲切的关怀照料,为老年长者颐养天年创造温馨的家园。
收费标准:
08 年 南 海 区 社 会 福 利 中 心 自 费 托 老 收 费 标 准
单位:元 |
类别 | 住房费 | 伙食 | 护理费 | 一次性生活设施费 | 配置 | 备注 | ||
(元 / 人·月) | (元 / 人·月) | (元 / 人) | ||||||
松风楼 | 小单人房 | 1400 | 采用 IC 卡消费按实际收取 |
介助: 200 介护: 400 半护: 500 全护: 800 |
8000 | 1、松风楼、松涛楼:公用客厅,内设:木沙发、饭台、风扇、电视柜、彩电。房间设施:卫生间、热水、阳台、呼叫对讲机、空调、床、衣柜、床头柜、书台。 | 1、此收费为最高标准,福利中心可根据实际向下浮动。 | |
小双人房 | 1100 | |||||||
松涛楼 | 大双人房 | 1200 | 2、此收费均不含医疗费,凡在福利中心康复医院就诊者按实际产生的医疗费用收取。 | |||||
大三人房 | 1080 | |||||||
单人房(无厅) | 1550 | 3、新入住者从入住之日起开始计算。 | ||||||
牡丹苑 | 双人房(无厅) | 1330 | 2、牡丹苑、桂花苑、紫荆苑、荷花苑:房内设施:卫生间、阳台、彩电、电视柜、呼叫对讲机、空调、热水、衣柜、床、床头柜、书台、椅。客厅、木沙发、小厨房。 | 4、IC卡遗失需补领的收取工本费15元/张。 | ||||
桂花苑 | 单人房(有厅) | 1650 | 5、基本收费中已含每人每月13度电,5吨水。 | |||||
双人房(有厅) | 1450 | 6、长者每月发放的生活用品:每月:纸球一卷;每季度:牙膏、牙刷、香皂、洗衣粉各1份。 | ||||||
紫荆苑 | 单 人 套 房 | 2850 | ||||||
荷花苑 | 双 人 套 房 | 1860 |
服务内容:
设施:
曲 艺 室:
----设在中心综合楼一楼,配置有全套的戏曲乐器及一些常用的西方乐器。曲艺室为入住人员提供练习器乐,卡拉OK等等。曲艺活动丰富中心的文娱生活,培养曲艺兴趣。
棋 牌 室:
----内设麻将、象棋、牌九、桥牌、陆战棋、国际象棋等等,为老人提供一个康乐环境,丰富日常娱乐节目。
运 动 场:
---- 功能齐备,室外设有按国际标准建造的网球场、篮球场、门球场,室内设有英式桌球台、乒乓球台等。还另设有健身房,配置有多功能跑步机、单车机及多种健身器材,方便喜爱运动的人士进行运动健身。
多媒体阅览室:
---- 本室主要提供中心人员的计算机应用培训、媒体资料查询及互联网上资料浏览等。计算机一律使用现时主流机器配置,保证机器的运行速度。入住人员能发送电子邮件、媒体视像及信息浏览,感受信息时代带来的无限乐趣。
入住须知:
··入 住 须 知 ··
一、凡需要入住的长者及担保人均须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入住长者须进行健康检查,备大一寸彩色近照5张。
三、交纳入住费用及办理有关手续(填写入院申请书、签定协议书、填写医疗意见书)。
四、每月10-12日收到月生活护理费,过期加收滞纳金。
五、备齐长者所需衣物,绣上姓名,裤子要改成橡皮筋神头,如大小便不能控制的,自备尿布。
六、入住的第一次生活用品,由中心负责,损坏后(如棉胎、蚊账等)由家属自负。
七、如需要请假离院,须由担保人签署请假条并替长者办妥请假手续后方可离院,请假二天以上可退回膳费。
八、如须特殊照顾,费用家属负责,如早茶点心、煲中药、加菜等一律收回基本费用。
九、长者入住时,由中心按长者健康,制定等级收费,以后根据长者健康发展的实际情况,中心有权调整收费,并知照家属。
十、长者入住后,中心可按需要或根据长者的实际情况重新调床位,并知照家属。
交通: